都市快报讯 女孩乐乐,并不是一个个案。
从网上公开的浙江法院近三年的判例中,还有多起因孩子“下腰”受伤而艰难索赔的案子。
温州女孩小川,7岁时在一家舞蹈机构练习下腰时摔倒,后被诊断为截瘫。
湖州女孩小布,7岁时在幼儿园的舞蹈培训课程中,训练下腰时腿部疼痛,做劈叉时又出现腿麻症状,后被诊断为截瘫,伴大小便失禁。
宁波女孩小艾,9岁时在一家舞蹈培训机构练下腰,摔成脊髓损伤,被诊断为双下肢截瘫。
还有几个孩子稍微比她们幸运一点,但同样遭遇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
金华女孩小菲,7岁时在舞蹈培训机构训练下腰、起腰动作时受伤。
衢州女孩小果,10岁时在舞蹈机构练习倒立结束时侧身翻下,腰部受损,被诊断为脊髓损伤。
温州男孩小宏,7岁时,在一家舞蹈培训机构参加跆拳道训练后,感觉乏力,站不起来,后被诊断为脊髓损伤、双下肢活动障碍、膀胱功能障碍等。
“只是累了,睡一晚就会好的”,“问题不大,休息一两天就好了”,当意外降临在孩子身上的时候,教练、老师和孩子的父母们,一开始可能都没有预判到意外的严重性。
这也是今天我们为什么要将这些鲜血淋淋的案例一个一个地写出来,就是想要再次提醒大家,这个意外的概率虽然可能极其微小,但请一定不要大意。
正如小川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陈述的,年幼无辜的小川因此终身截瘫,丧失了正常自主生活的能力,其本人与家庭饱受折磨、苦不堪言。
7岁女孩小川练下腰
脊髓损伤,截瘫
培训机构判赔312万
法官最近一次看到小川的时候,她看起来气色还不错,但仍然坐在轮椅上。
小川在温州一技术培训学校学舞蹈3年了,她的父母说,当时他们就担心老师要求过于严格,特地提醒老师,自己孩子的腰硬,今后也并无意愿向舞蹈专业发展,不要有太高要求。
一审法官说,为了证明小川脊椎的受伤,如今的瘫痪,到底与下腰有没有关系,又到底有多大关系,司法鉴定花了很长时间。
司法鉴定认为,小川上舞蹈课练习下腰时摔倒,与其脊髓损伤的一系列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下腰时摔倒为主要原因。
故一审判决由培训学校承担90%的责任,应赔偿损失312万余元。培训学校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7岁女孩小布下腰劈叉
脊髓损伤一级残疾
培训机构判赔117万
女孩小布就读于湖州一家幼儿园,参加了幼儿园组织的舞蹈培训课程。
2017年12月,在做第二次下腰时,7岁的她出现腿部疼痛,在做劈叉时又出现腿麻症状,后在舞蹈教室休息。
医院诊断显示,小布下腰锻炼时摔伤导致身体受到极大损害,并截瘫。后小布父母带着小布四处求医,经过了长达半年时间辗转多家医院的治疗,小布也还是被评定为人体损伤一级残疾。
幼儿园庭审时想用特殊体质来辩解,“下腰”动作在儿童舞蹈、体操、武术训练时较为常见,国家也未明令禁止,“下腰”训练导致脊髓损伤极其罕见,目前医学上尚无权威定论,是极其难以预见和防范的,一旦发生只能归为意外事故,不能归结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
二审判决,幼儿园需赔偿小布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