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明确:浙江等试点省份率先开展这项工作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7-18 08:26   

浙江发布消息 2015年,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省级医改综合试点,目前涉及试点省份共计两批11个,包括江苏、安徽、福建、青海、浙江、重庆、四川、陕西、湖南、宁夏和上海。

近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发布《关于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决定在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以省为单位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浙江是其中之一。

接下来,试点省份将如何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起来了解↓↓

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省份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医改工作,以因地制宜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医改、一抓到底,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

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

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有关工作任务

试点省份要围绕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统筹谋划,分类施策,制定以省为单位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

以省为单位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

以及省域内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属委管医院、省级高水平医院、其他城市二三级公立医院以及县级公立医院等);

根据具体目标分门别类确定重点任务清单和配套措施清单。

要细化实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以及每项工作措施的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快形成符合实际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模式。

各试点省份要于2021年9月中旬前制定完成实施方案,充分征求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意见后,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报批印发实施。

组织实施

各试点省份要加强对有关地市、相关部门以及公立医院管理人员和广大医务人员的培训,把握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执行能力。

要完善督导评价机制,建立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任务台账,定期调度、动态监测,有关进展情况按季度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目标任务分级分类制定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范围,对政策执行不力的要进行约谈和重点督促指导。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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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发布通知,决定在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以省为单位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浙江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