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重点人群接种 对未接种群众不搞“一刀切”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28 11:12   

浙江日报讯 记者从我省第七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正在有序统筹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将优先保障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疫苗接种。对暂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不搞“一刀切”硬性强制。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4月底前将主要保障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人员第一剂次疫苗接种。在前阶段紧急接种的基础上,进一步以冷链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高等院校学生及教职工等相关人员为重点对象,做到应接尽接。同时,确定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台州市为重点城市,要求按照“一城一策”实行项目化管理,全面细化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加快建设群体免疫屏障。

我省明确要求,对暂时未接种疫苗的群众,不搞“一刀切”的强制措施,更不能简单地采取限制出行、限制营业等歧视性措施。现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事先预约,既可以减少排队等候,降低人员聚集度,又可以保证“人”“苗”精准衔接,避免出现临时前往却无苗可种的情况。

当前,各市均已统一公布辖区内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单位信息。集体可通过用人单位统一登记预约;或居民可向所在社区或村登记,由社区(村)统一预约。个人可通过“浙里办·预防接种”专栏预约,也可以通过微信在“浙里督·防疫百事通”小程序预约。

凡在浙江省范围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同胞,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内地(大陆)医保参保凭证,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浙江省各类学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师生接种疫苗政策,与内地(大陆)师生一视同仁。

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我省主要使用的是附条件上市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获批紧急使用的重组亚单位疫苗。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要接种两剂;建议首剂与第2剂次的接种间隔在3周及以上,第2剂在首剂接种后8周内尽早完成。重组亚单位疫苗需要接种3剂次:首剂和第2剂次、第2和第3剂次的接种间隔建议在4周及以上;第2剂次尽量在首剂接种后8周内完成,第3剂次尽量在首剂接种后6个月内完成。

虽然以上几类疫苗在生产工艺、免疫程序等方面有所不同,但我国所有正在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都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评价和程序审查。试验结果和监测数据显示,这些疫苗均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全程接种后能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都可放心接种。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指定区域留观30分钟。疫苗接种后,要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正常的活动、饮食不影响疫苗效果,无需改变原有的生活饮食习惯。

据悉,3月29日至4月26日,全省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983.79万剂次,已完成国家新下达的重点省份到4月底接种任务的81.04%。全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526.75万剂次,其中第一剂1286.91万剂次。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见习记者 李娇俨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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