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出台 规范托班管理 提升保育质量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21 10:11   

浙江日报讯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简称《管理指南》)。这也是全国首个关于幼儿园托班管理的指南。

“幼儿园有幼儿园的特点,托班亦有托班的特点。研究制定指南的目的主要是进一步规范托班管理,着力提升符合托班幼儿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保育教育质量,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管理指南》,是从硬件、软件、师资配备、保教要求等多方面简明扼要地为托班管理“划重点”。

据悉,《管理指南》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举办的面向2岁至3岁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全日制托班,半日制可参照执行。《管理指南》共有二十五条,涉及托班班级规模、回应性关照、家园合作等多个方面。如:入托年龄原则上为24个月及以上,每班人数不超过20人,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托班用房应当设置在1楼至2楼,按班级独立成套,配有活动、盥洗、就寝等空间,室内面积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且应当提供就近、相对独立的户外活动空间,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

此外,托班应当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天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全日制托班每天至少有3小时各种强度的身体活动,其中至少1小时为中高强度活动,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天气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幼儿每日参与不少于2小时的室内体育活动。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纪驭亚 通讯员 方柔嘉  编辑:高婷婷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