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全国首个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20 08:48   

每班不超过20人,入托年龄为24个月及以上

都市快报报道 幼儿园托班也有专门的管理指南了!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这是全国首个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

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幼儿园有幼儿园的特点,托班亦有托班的特点,要按照保育教育的规律,尊重孩子的成长发展。此次浙江省出台《管理指南》,是从硬件、软件、师资配备等多方面简明扼要地为托班管理‘画重点’。”

记者看到,《管理指南》非常细致,对托班用房的楼层、地面铺设材料等都有详细规定。

《管理指南》规定,入托年龄原则上为24个月及以上,幼儿进入幼儿园托班前,应当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经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离开托班3个月以上的,返回时应当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托班一般按照25—36个月编班,也可以按照25—30个月、31—36个月编班,每班人数不超过20人。

托班班级应当配足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以下简称保教人员),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

托班教师需获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并获得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托班保育员应当取得保育员上岗证及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

托班用房应当设置在1—2楼,按班级独立成套,配有活动、盥洗、就寝等空间,室内面积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为2—3岁幼儿提供尺寸适宜的桌椅、橱柜等家具和盥洗设备,活动区地面宜铺设柔软、有弹性的材料。

应当提供就近、相对独立的户外活动空间,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运动器械适宜,确保幼儿爬、走、钻、攀等活动开展。

托班要创设家庭式的环境,空间规划合理、卫生安全、温馨童趣,便于幼儿日常生活、玩耍和阅读等活动的开展。各类玩具、材料及图画书配备数量充足,满足多种感知体验、感觉统合等发展的需要。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胡信昌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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