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班人数不超20人 浙江出台全国首个托班指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20 07:16   

杭州日报讯 浙江省教育厅最近出台了全国首个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印发了《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指南》)的通知。《管理指南》涉及托班班级规模、回应性关照、家园合作等多个方面,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举办的面向2—3岁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全日制、半日制托班。

之所以专门设计一个托班管理指南,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幼儿园有幼儿园的特点,托班亦有托班的特点,要按照保育教育的规律,尊重孩子的成长发展。此次浙江省出台的《管理指南》,从硬件、软件、师资配备等多方面为托班管理“划重点”。

《管理指南》规定,幼儿园办托班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设。入托年龄原则上为24个月及以上,幼儿进入幼儿园托班前,应当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经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离开托班3个月以上的,返回时应当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另外,托班一般按25—36个月编班,也可以按25—30个月、31—36个月编班,每班人数不超过20人。托班班级应当配足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以下简称保教人员),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托班教师需获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并获得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托班保育员应当取得保育员上岗证及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

《管理指南》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要建立托班保教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力量共同解决托班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协同保障托班管理中的机制优化、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安全防护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托班的保教质量。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胡鸿 通讯员 徐漾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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