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儿院提供超18岁 特殊疾病患者延续诊疗服务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21 07:01   

杭州日报讯 去年9月,浙江省卫健委下发了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为年龄超18周岁身患特殊疾病的患儿提供医疗服务”的批复,同意该院可以为年龄超过18周岁身患需分期化疗的白血病、分期手术的先天性心脏病、长期治疗的遗传代谢性病和罕见病等特殊疾病的患儿,提供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日前,作为这条政策的受惠者——21岁的黏多糖患者言言(化名),成为入住浙大儿院内分泌病房的首位成人患者。

在入住之前,浙大儿院内分泌科罕见病治疗小组便与病患家庭取得联系,设立了一个治疗沟通微信群,与患者及其家属做了充分沟通,言言也顺利成了浙大儿院的一名“超龄宝宝”。言言母亲感激地说:“这项特殊的医疗服务,解决了孩子继续治疗的困扰,真的非常感谢!”

浙大儿院常务副院长傅君芬表示:“儿科有很多慢性疾病,如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白血病、需要分期手术的先天性心脏病等,患儿虽在儿童期发病,但治疗会持续终身。特别是青春期的治疗,原来18岁后要去成人医院治疗,但18岁到24岁这个过渡期,从疾病管理延续性、生长发育延续性、性发育延续性等角度来说,都需要在原来团队治疗基础上有所延伸。所以,这次年龄放宽到24岁,对很多患儿和家庭的治疗,都有很大帮助。”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柯静 通讯员 祝姚玲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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