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教共体 均衡又优质 四部门发布我省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指导意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06 10:26   

浙江日报讯  近日,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发布《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教共体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城区或镇区优质学校(下称城镇学校)与乡村或镇区学校(下称乡镇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的学校发展模式。教共体主要包括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模式。鼓励各地进行教共体模式探索与创新。

据悉,教共体组建坚持以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为主,重在推动城镇学校与乡镇学校共同发展,乡村学校尤其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薄弱学校列为重点帮扶对象。

2021年,教共体将覆盖60%以上的镇区学校。2022年,全省乡村和镇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实现教共体全覆盖。最终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共体建设模式,打造全省域“城乡教共体、均衡又优质”的浙江方案。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纪驭亚 通讯员 方柔嘉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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