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消息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支付管理按照设区市推荐、专家遴选、动态调整的原则,科学确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医院制剂目录;坚持中西医并重,结合基金负担能力,合理确定保障水平。
经地市推荐、专家遴选,最终660个医院制剂纳入全省基金支付范围医院制剂目录,其中西药398个、中药26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