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的压力有多大?负担怎么减? 都市快报 杭州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也要出清单了。 11月24日晚,杭州市教育局发布《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了15 个“不得”,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日,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电话:0571-87099803 邮箱:xfily007@163.com。 先来看看这份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 1.未经当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列入清单管理,各类社会事务一律不得进校园。 2.未经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参与执勤、庆典、卫生、治安、社区服务等非教育教学工作。 3.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将招商、拆迁、信访维稳等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和教师,并下达考核指标。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要求中小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非教育教学活动。 5.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或以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教师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关注平台公众号以及参与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线上测评等活动。 6.未经当地党委审批同意并列入清单管理,不得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示范(特色)学校、基地(营地)和读书征文、先进典型等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7.经当地党委审批同意并列入清单管理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中,能使用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8.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重复评价,不得简单以考试、工作场景截图、录制视频等方式考核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9.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10.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同级党委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借用或抽调中小学教师。 11.非主管部门不得直接向学校印发布置工作任务的文件和信函,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不得自行向学校发文或要求学校开展各类活动。 12.未经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批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其他部门不得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 13.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调研活动。 14.教育行政部门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项目申报等工作中,不得要求教师提供已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信息原件、复印件和其他佐证材料。 15.各级党委、政府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15条清单 老师意见最多的集中在哪些? 杭州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教师减负15条清单征求意见稿,一线老师集中的意见有哪些,昨天快报记者采访了几位杭州中小学的老师。 一位中学校长看了15条,说:“这里面列举的方方面面都很详细,有些是对老师们日常意见比较集中的方面,直接做了回应。有些连老师们没太接触的地方,也贴心地做了规范。” “比如第二条,到校外参加非教育教学工作。这两天,我所在的学校还在做这件事。党员教师要到社区,这其实也是给老师增加了教育教学之外的工作。” 有老师说,第三条列举的,和教育教学无关的强制摊派,这也让人头疼,比如安全方面,检查孩子和家长是否戴头盔,要学校来承担责任。甚至还有一些部门,比如街道或者社区,绕开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给学校派任务,要求老师去参加一个会议等,要求学校配合他们给家长布置各种各样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