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洁而神圣的身份,注定了这个行业需要有高标准的自我需求。但是,这48名考生被认定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有违规行为,这无疑给他们的准教师身份,裹上了黯淡的色彩。
近年来,尽管相关部门三令五申,针对考试作弊屡出严规,但一些人依然铤而走险,甚至出现找人替考的行为。更有甚者,在考场内外勾结,大肆“组团”作弊。今年9月,宁波一级建造师考试共查处违纪21起,其中利用无线接收器作弊的占了大多数。10月17日至18日,温州执业药师考试现团伙作弊案,两名嫌疑人被抓获。更早些时候,宁波甚至还出现了有人纽扣内装摄像头,在驾照考试时作弊的案例……
就在本月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开始实施,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
这一举措从法律层面入手,剑指考试作弊,值得社会公众“点赞”。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作为现代社会的文明人,也要求我们在法律之上更崇尚道德和自律。
考试违规现象屡屡出现的背后,凸显的是诚信缺失。从根源上消除考试作弊现象,仅靠法律手段是不够的,还需要健全社会层面的诚信体系,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一方面,这需要加大对学生的德育教育,让孩子们从小树立规则意识,培养诚信品格,学会走一条坦坦荡荡的人生之路。另一方面,既然法律已经出台,就应当被严格地执行,让在国家考试中的“失信”之人获得应有的惩处,树立司法威信,增强震慑效应。此外,还应把考试违规、作弊等纳入到公民的信用体系,加大考试违法违规的信用成本。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各个学校的期末考试、公务员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都将陆续开始。厚积薄发在此时,人们回首过去的一年,都希望是自己收获的一年。收获,需要我们付出真诚,付出劳动。
希望有一天,人人都能有诚信意识、道德自觉,那时,考试作弊“入刑”也就再无用武之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