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姚女士来信反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号费从1元涨到了10元,这是否属于乱涨价!记者调查了解到:今年4月份开始,杭州主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增设了10元钱的“一般诊疗费”,这是根据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做出的调整。
增设“一般诊疗费”,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一种补偿机制,它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挂号费,还包括了诊查费、注射费等。如果你只是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一盒感冒药,那费用比以前涨了,如果需要静脉注射或多开点药的话,那就更划算了。
姚女士来信:
诊疗费从1元涨到了10元
姚女士来信说:我是名退休人员,一直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以前每次看门诊,诊疗费只要1元。但从四月份起,突然涨到了10元/次,到分站看每次要收5元,而我们到市三医院去看门诊,仍然是收3元,这是什么原因?是否是乱涨价?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说,涨价是根据社保局、省卫生厅、省物价局文件来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市卫生局,应该要市物价局发文才能涨价,我们觉得这里面有问题,能否帮我们调查一下?
我们日常看病都是在上塘河卫生服务站,属于小河湖墅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这是根据省里文件做出的收费调整
昨天,记者来到小河湖墅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厅里立着一个易拉宝,上面写着《关于实施一般诊疗费的通知》:“增设一般诊疗费:社区服务中心价格10元/人次,卫生服务站5元/人次。”
该中心书记、副主任胡明卫解释,这是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增设一般诊疗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卫生局的通知,从今年4月份开始做出的收费调整。
市卫生局答复,全省很多地方去年开始就已经增设了“一般诊疗费”,杭州考虑到广大居民的意见,西湖、拱墅、上城、下城等主城区一直拖到今年4月份才开始实施。这中间,还有来自国家层面的“压力”,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
另外,2011年11月,杭州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转发了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增设一般诊疗费的通知》。
所以,增设“一般诊疗费”是有法可依的。
详细解析: 为什么要从1元涨到10元?
那为什么要增设这样一项费用呢?
根据《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增设一般诊疗费的通知》,一般诊疗费适用于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卫生服务站、巡回医疗服务点。它包含药事服务成本以及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服务内容。具体收费标准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门诊人次10元,村卫生室和卫生服务站、巡回医疗服务点为每门诊人次5元。
设置一般诊疗费是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后健全补偿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通知》要求“各地应将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并按医保甲类项目管理,要在不增加患者个人实际费用负担、不降低原医保支付比例的前提下调整医保报销政策。”
“在基层医疗机构,我们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前药品可以在采购价的基础上加价15%销售,现在零利润销售。也就是说,医院里药品收入这块没了,那怎样才能养活医生呢?一是国家补贴;二是肯定医生的劳动付出,增设一般诊疗费。”胡明卫说,这个诊疗费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挂号费,它还包含了诊查费、注射费等内容,“以前打针、挂盐水都要另外收钱,现在不用了,10块钱已经包含进去了。”
深入调查: 老百姓看病有没有变贵?
诊疗费入医保 自己承担部分很少
昨天,记者在米市巷街道、天水武林街道等社区服务中心转了一圈,发现都实行了“一般诊疗费”。
米市巷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门诊挂号费1元、诊查费1元、皮下或肌肉注射1元、静脉输液6元,现在实行的“一般诊疗费”把这些项目都打包了。10元的诊疗费是入医保的,按照医保报销比例的不同,一般自己只需要自付0.8—1.6元,以前的1元挂号费也是需要自付的,所以对有医保的人来说,收费调整后感觉影响不大。但对自费的病人来说,会比较明显地感到“挂号费涨了”。
服务“打包”,那要是不输液、不打针,是不是亏了?
“我要配药,也需要挂号吗?”记者问天水武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咨询台工作人员,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刷医保卡,挂了一个全科的号子,10块钱,医保全额报销,自己没有掏一分钱。来到全科诊室开了两盒“黄芪生脉饮”,价格36.76元,全部入医保。也就是说,这次买药总共医保支出46.76元。
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之前,记者也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过“黄芪生脉饮”,约23元。加上当时的挂号费1元,总共支出47元。这样对比,前后总费用相差不大。
“当然,你如果只是来配一盒感冒药,才十几块钱,那肯定不划算,还是去药店买比较好。”胡明卫说。
在小河湖墅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的辛大伯拿出收费单,给记者算了笔账。他因有高血压、糖尿病,需要常年服用氨氯地平片和阿托伐他汀,“以前氨氯地平片每盒是45元,阿托伐他汀是79元,现在分别是33.1元和61.5元,一般诊疗费是涨了,但看病总共花出去的钱是少了。”
【微评】 这是对医生价值的肯定
在新医改政策实施之前,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是加成销售的,医生和医院靠卖药来增加收入,所以医院更愿意采购价格高的药,开更多的处方,我们看病也就越来越贵。
2010年2月,我省首批30个县(市、区)率先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如今,全省165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1063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新制度实施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价格平均降幅33%,每人次住院费用下降9.29%。也就是说,去基层医疗机构看病,我们可少花三成钱。
药品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机制没有了基础,那医生怎么生存?医改的目的不是“整死”医生,而是让老百姓“不生病、少生病、迟生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医生积极性受挫,最终受影响的还是患者。
增设“一般诊疗费”是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之一,也是对基层医生价值的肯定,我们应该尊重医生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