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医院为“名誉”而战,状告老病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4-04 07:05   

7年前做了近视眼激光矫正手术,如今视力变差

到底是不是激光矫正惹的祸?

病人:花钱买罪受;眼科医院:忍让竟换来诽谤

医患纠纷中,患者告医院,时有发生。但最近,杭州一个民营眼科医院反过来把患者告上了法庭,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昨天10点30分,上城区法院第九调解室,杭州的孙先生和杭州明视康眼科医院的代理律师坐在了一起。

7年前,孙先生在明视康做了近视眼激光矫正手术。如今,明视康把他告上了法庭。

孙先生:

花钱买罪受,7年太痛苦

事情还要从7年前说起。孙先生说:

2004年,我想申领驾驶执照,无奈双眼视力不好。特别是右眼,医院检测近视650度左右,左眼也不太好,近视也在150度以上。

我选了杭州明视康眼科,经过一系列检查后,给右眼做了近视眼激光矫正手术。术后效果非常好,我的右眼视力达到了1.2。

可没过半年,我发现右眼看东西又模糊了起来,甚至连路上的红绿灯都很难分辨,赶紧找明视康说理。

对于视力后退,医院方面表示认可,提出可以给我再做一次修复手术。

我不同意,我认为二次手术对眼睛肯定有伤害,我要求他们退回做手术的钱,对方没同意,最终他们说给我的左眼免费做一次激光手术,我就同意了。

就这样,一年中我的两只眼睛都做了激光手术。没想到的是,左眼和右眼的情况一样,一开始术后效果不错,半年后视力也再次明显下降。

接连两次打击,我受不了了,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在消协的调解下,最终明视康眼科退给我3500元,其中包括3200元手术费和300元的车费,同时,还写下保证书,今后我可以到明视康眼科做免费眼科检查。

此后几年,我一直通过戴近视眼镜开车出行。

但2012年10月开始,我发现左眼视力越来越差,戴着眼镜仍很模糊。他跑到浙医二院检查,医生告诉我一个“惊人”的事实:我左眼彻底坏了,矫正视力(戴近视眼镜)也没办法达到1.0以上。忍无可忍,我一气之下向卫生局、工商所等多个部门投诉,为此还上了杭州一档有名的电视新闻节目。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尚法 实习生 王诗韵 记者 任彦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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