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中使用的添加剂 五月底前餐饮单位一律要在醒目位置公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5-10 06:33   

到今年五月底前,餐饮服务单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调味料中所使用食品添加剂,都需要向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且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向公众公示自制食品的名称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昨天,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一系列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举措。

民以食为天。然而,瘦肉精、牛肉膏、地沟油、染色馒头……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引起了恐慌。从本月起,浙江省将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

餐饮单位将于五月底前签订《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向广大消费者承诺。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储藏、制作加工等环节和肉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立即整改自查中发现安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采购、储存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特别要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加密监督检查频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祝洁炜 通讯员 汪建强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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