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连续挂牌两宗住宅用地,成为“8·28”房地产新政后全国首个在土地出让环节明确要求现房销售的城市。
两宗地块的拍卖出让公告均明确要求:“该地块可售商品住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2026〕3号)文件要求实施现房销售。”
“8·28”新政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于上月28日联合发布,核心内容包括:新出让土地优先推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项目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方可销售;购房款全额进入监管账户,竣工后方可解付等。
此次挂牌的两宗地块均位于瓯南街道。一宗出让面积39180平方米,土地用途是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容积率5.0,建筑面积189750平方米,其中住宅安置建筑面积(含公摊)不少于91500平方米;商业安置建筑面积(含公摊)不少于10200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社区用房(含公摊)不少于1100平方米。地块拍卖起始价37800万元。
另一宗出让面积26063平方米,土地用途是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容积率3.0,建筑面积7818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10%,需提供给瓯南街道安置房面积不少于34860平方米;村级留用地回购建筑面积不少于16900平方米的住宅,不少于31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地块拍卖起始价9000万元。
这是新政后全国首个在挂牌公告中将“实施现房销售”列为硬性条件的案例,同时也是浙江省首个落地该政策的城市。
很显然,关于新一轮“现房销售”,浙江率先“动手”了。目前省内住宅用地出让均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统一进行,青田此次挂牌采用的出让条件和公告要求,极有可能成为全省其他城市参照执行的范本。
这意味着,杭州后续新挂牌的地块,大概率也将按照类似的规则执行——现房销售或封顶预售,或将成为杭州土拍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