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围绕贷款额度、使用范围、提取条件精准发力
最近,省内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引发广泛关注:贷款额度大幅提升,人才和多孩家庭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物业费和契税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细看这些调整,会发现一个清晰的逻辑正在浮现:住房公积金不再只是购房专项工具,它正转型为覆盖住房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消费支持体系,成为促进消费、驱动城市发展的引擎。
多措并举,以更大力度支撑购房需求
公积金改革首先要服务于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此次改革降低了浙江人的购房门槛、提升了购房能力,在进一步发挥资金效能的基础上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本轮调整最直观的变化,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显著提升。过去,很多家庭采用“公积金+商贷”组合上车,实际享受的低息红利有限。这次,各地把额度拉到新高:在杭州,一个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30万元涨到180万元;在宁波,一个家庭首次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也从130万元提高至160万元。
额度提升直接转化为购买力。杭州新政自4月1日生效,仅7个工作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受理了享受新优惠政策的贷款355笔,总金额达4.39亿元。每一笔贷款背后,都是一套成交的住房。更值得关注的是,各地在“提额”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差别化支持政策,多子女家庭、青年人才、新市民等群体成为政策重点倾斜的对象。
同时,“家庭互助”模式更普及。
过去只有买房人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能一起提取用于购房或还贷,现在,多地把代际互助范围设置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全家人公积金账户齐助力,共同缓解购房或还贷资金压力。
更重要的是,政策在“认贷”上松了绑。
杭州、宁波、丽水等地明确,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的,再买房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宁波人孟先生和妻子婚前各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所涉房屋均已出售,新政实施后,他们新购一套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叠加人才和多孩家庭政策上浮,成功申请到250万元公积金贷款,圆了改善梦。
丰富场景,公积金用途更广了
公积金优化调整的利好不仅在购房释放,而且深度嵌入房屋持有、维护、改善等日常居住场景,从单一的“购房工具”升级为覆盖居住全生命周期的“住房综合账户”。这一变化也在无形中促进了其他领域的消费。
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加速告别增量扩张的旧模式,迈入以存量提质为核心的转型升级新阶段,这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适配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过去,公积金账户里的钱除用于购房或租房外,往往处于“沉睡”状态,使用场景有限。现在,浙江所有设区市已明确:允许提取公积金来支付契税和物业费。多地还延伸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甚至旧房翻新。
政策落地后,宁波已经办理三笔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业务,合计提取3.28万元。物业费每年每人最高可提取5000元,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能提取公积金。
杭州规定,买房后缴纳的契税,凭房产证和完税凭证,本人和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报销,每套住房限一次;物业费每年提取一次,每套住房每年最多提取1万元,涵盖物业费、公摊能耗费和车位管理费。
丽水则把公积金用到了旧房翻新上——房龄满8年的住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余额用于装修。台州、舟山也有类似安排。
这些看似“细碎”的用途,盘活了大量沉睡资金,将直接拉动装修、家电、建材等上下游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