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中山北路上的房产中介门店,顾客不多。记者 黄煜轩 摄
对房子等大额财产提前进行公证,未雨绸缪,可以应对将来有可能发生的纠纷。
现在,越来越多人重视房产公证,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用公证来为自己的权益保驾护航?
90岁老人临终前把房子留给后妻
女儿通过公证协商房产归属
杭州国立公证处的几位公证员,介绍了他们经办过的几例典型的房产公证案例。
杭州有位90岁的大伯,临终前立下遗嘱,把房子留给第二任妻子。
这位妻子曾是照顾他的保姆,当时只有50来岁。大伯的女儿比保姆还要年长4岁。
大伯85岁时和保姆登记结婚,女儿说,父亲与保姆长期共同生活,父亲的银行卡由保姆保管,存款之类所有的动产都被保姆掌握在手。
而二老居住的房产,是大伯和第一任妻子共同所有的,市值约200万元。大伯去世前,第二任妻子陪他立了一份遗嘱,上面写着房子属于大伯的份额完全留给第二任妻子。
大伯去世后,女儿就房产的分割和继母协商。双方约定,女儿出70多万元给继母,换取继母放弃房产继承权。
但双方缺乏信任,最后女儿找到了公证处,将70多万元放在公证处,等房子过户,办出房产证后,再交给继母。
“老人再婚的妻子是外地的,来杭州当保姆打工,本身并不想要杭州的房子,更愿意拿钱。所以双方才谈妥。”经手这个案例的公证员说,“一般这类老少配的婚姻,牵涉的问题会比较多,而老年人因为种种顾虑没有提前把房产过户给孩子,也容易导致后续财产分割纠纷。”
患癌母亲立下遗嘱
想把房产留给儿女
50多岁的金女士,曾经离异,后又重组家庭。
金女士查出癌症晚期,那天,脸色蜡黄但神情平静的她,由看上去大学生模样的女儿陪着到公证处立遗嘱,现任丈夫以及其他亲属没有陪同。
在第一段婚姻中,她有一对儿女,女儿很年轻,儿子还未成年。金女士的父母也健在,她还有几个兄弟姐妹。
房产在金女士和现任丈夫名下,第二段婚姻中她没有子女,而现任丈夫有自己的子女。
金女士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想把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给两个孩子,不打算留给现任丈夫或其他人。
大约两年后,金女士离世。最终按金女士的遗嘱进行分配,房产中属于她的份额,由她的儿子和女儿平分继承。
“这几年,像金女士这样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来立遗嘱的越来越多了,有一些是身患疾病,还有一些身体健康,也会想到立遗嘱。立遗嘱可以避免自己的遗产分配‘混乱’,比如父母健在,配偶也健在,自己先过世的,财产不一定能完全留给自己的孩子。”公证员小宋说。
与房子相关的公证费用贵不贵?
我们了解了一下,一般是2000元左右/人次,“按人来收费的,不按财产多少、房产价值来定”,70周岁以上公证费还有减免。
除了立遗嘱,夫妻双方想对房子进行财产约定,也可以找公证处,一次收费也是2000元左右。
公证员小宋介绍,现在重视财产约定的夫妻越来越多了。“我们接触到的案例,有的双方都在互联网大厂工作,甚至担任高管,为了让双方的财产更明确,也会主动来公证处做财产约定。”
除了避免纠纷、确认房产归属,委托亲朋好友处理卖房事宜,也可以采用公证。
“最近二手房买卖很活跃,在外地的房东公证委托本地亲属和朋友买卖房子,我们每天平均能接5-6例。”杭州国立公证处介绍,现在还可以通过视频远程办理委托公证。
此外,近年来公证处新推出“二手房自主交易”业务,专门针对已经达成交易意向的群体。
自主交易最大的优势是省了中介费。比如300万元总价的一套房子,如果通过中介成交,中介费起码好几万元。而通过公证自主交易,也就是在公证处的指导和保障下交易,买卖双方加起来只要花费几千元。
当然,在带看房源和价格磋商等方面,公证处不具备中介机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