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相应补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10-01 07:09   

在城市奔波的华章中,有无限的机遇与挑战,在岁序更替的时光里,有无数梦想自由生长。在这里,就业有补助、创业有扶持、失业有保障。为此,本报联合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特推出“乐业小课堂”专栏,为就业、创业者提供相关政策信息,助力更多人实现乐业杭州。本期,让我们一起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据悉,高校毕业生不论是参加就业见习,还是实现就业创业,均可享受到相应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岁的在杭登记失业青年,台港澳地区生源大学生等可按规定享受就业见习政策;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每年2000元的就业岗位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要注意的是,后两类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与此同时,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简称三类企业)领域就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三类企业就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初次创办三类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三类企业创业补贴。以上补贴期限同样均不超过3年。

此外,高校毕业生创业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陪跑空间场地租金补贴等。生活困难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宇帆 通讯员 李静娴 王聪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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