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大几千购买的乐高课程,最近却成了消费者王女士的烦恼。事情要从2021年12月说起,消费者王女士在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69号景冉佳园小区北门的“地平线乐高科创基地”购买乐高课程,花费4520元。后来又先后于2022年7月和2022年10月分别支付了1734元和4050元购买了两期课程。“由于商家频繁更换地址,马上要搬家,无法继续上课,我提出了退款。但是商家表示只能退还剩余课程总金额的30%,我认为要分开计算,后两期课程没有上过,因此后两期课程商家应该全额退款。”对此,王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此事,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购买的课程想退款
未履行的合同却不能全额退款
消费者王女士:2021年12月,我看到门店有优惠活动,现场还有礼物赠送,我想着学习乐高对培养孩子的动手能力和思维能力都挺好的,所以当天我支付了4520元购买了40课时,商家赠送了2个课时和一份价值150元的积木礼盒。
2022年7月和10月,我看到商家又在举办优惠活动,于是分别支付了1734元购买了20课时和4050元购买了48课时,都附赠了一份积木礼盒。
由于商家的上课地址一直在变动,孩子上完课的效果也一般,最近我们也有搬家的计划,无法继续上课了,4月14日我在微信上向负责对接的老师申请退款,这位老师表示按照比例扣费后只能退我5610元。我提出后面两个合同购买的课程还没开始上,应该全额退款,老师一直拖延时间,说要走流程。6月23日,老师又推给我一个客服微信,让我和客服协商。
我加了客服微信后再次向客服提出退款,根据客服计算,我的剩余课时为73课时(包含赠送的两课时),剩余课时金额为6123元,按照课程金额的30%的比例来退费,应退费金额为1836.9元。
我认为客服的退费清算不合理,既然是分三份合同签订的,那退款也要区分对待,不能把三份合同的课时看作一份来处理退款问题。对于第一份已经履行过的合同我同意对剩下的课程按照30%的比例退款,第二、三份合同还没有开始履行,按照合同上“甲方在第一次上课48小时之前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费,可全额退款”的条款,应该为我全额退款。
商家
同意消费者退款请求
退款依据合同条款
(记者通过“地平线科创基地”公众号上的约课热线电话联系到了该店工作人员。)
地平线科创基地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我不清楚,也不便于回应,会去询问店长联系方式。
(8月3日、8月4日记者再次拨打该联系电话均未接通。8月15日,记者联系上该店工作人员)
地平线科创基地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消费者的退款诉求,我们肯定是会退的,退款标准严格按照合同,消费者可以自己联系我们。
律师
退款应按合同规定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商家和消费者双方已签订合同,退款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消费者购买的课程分为三个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于未开课的课程应全额退款;对于已开课课程退款部分为扣除已上课费用后剩余部分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