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新规施行 “一老一小”消费者权益更有保障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6-25 07:14   

2024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

近年来,随着“银发经济”和“儿童经济”市场的蓬勃发展,“一老一小”消费逐渐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但与此同时,由于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特点,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方式,侵害“一老一小”消费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条例》专门针对保健养生、网络游戏等问题加强了“一老一小”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诱导老年人购买不符实际需求的商品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杭州某蜂业有限公司在其自有网站发布的广告中含有不真实的“蜂皇浆9大药理作用”“用户真实服用反馈”“合作研究鉴定机构”等内容,同时还存在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开展广告宣传,以及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使用医疗用语等违法行为。2023年9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固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网络游戏服务应对未成年人设置

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

2023年12月,消费者范某投诉称,其不满15周岁的孙子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在某网络游戏中充值9万余元,主要用来购买游戏皮肤和装备。消费者与游戏客服沟通,希望游戏公司能退还其孙子的充值费用均未得到满意答复,遂向浙江省消保委寻求帮助。经浙江省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沟通调解,游戏公司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7.6万元,消费者表示接受。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网络游戏服务相关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在注册、登录等环节严格进行用户核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网络游戏经依法审批后方可运营。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任倩影 记者 汪晓筠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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