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省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5000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60万辆以上,报废回收机动车超过65万辆。
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实现“县县全覆盖”。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
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支持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
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
推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
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
鼓励对具备条件设备实施再制造。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推进风电、光伏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推进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钢铁行业废钢比例达到50%。推广海洋塑料治理“蓝色循环”模式。
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0项以上,发布省级地方标准8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200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200家以上。
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国家标准升级。加快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省级地方标准,以及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
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提升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整车安全、电机系统等标准。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建立健全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完善“互联网+二手”服务标准。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等国家标准,推动家具绿色设计等国家标准升级,制定循环再利用纤维制品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
参与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推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
此外,《若干举措》
还提出这些保障措施↓↓
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设备更新改造。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
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
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地方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
优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2024年力争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超过4000亿元。鼓励金融机构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等。
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降低供地成本。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
强化创新支撑
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0个以上,取得重大国产化替代成果100项。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1000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