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休产假 企业可申领补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4-05 08:43   

在城市奔波的华章中,有无限的机遇与挑战,在岁序更替的时光里,有无数梦想自由生长。在这里,就业有补助、创业有扶持、失业有保障。为此,本报联合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特推出“乐业小课堂”专栏,为就业、创业者提供相关政策信息,助力更多人实现乐业杭州。本期,让我们一起走进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如何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其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已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等补贴的,不同时享受本补贴;企业申请享受本补贴后,上述其他补贴享受期未满的且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顺延至期满。

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向申请时单位注册地址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宇帆 通讯员 李静娴 骆翰琳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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