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氢源保障、推进加氢站建设、强化储运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多项重点任务↓↓
加强氢源保障
拓展氢源供应渠道。以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为主要氢源,形成多元化氢源保障供应体系。
提高供氢质量。建立氢气来源溯源机制,严格车用加氢站加注要求。建立供氢质量在线监测管控体系,实时监控氢气的温度、压力、流量等状态。
推动制氢技术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技术发展和应用。在核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探索高温气冷堆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推动深远海风电现场制氢及海上加氢技术发展。
推进加氢站建设
加快现有场址改造提升。在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基础上,发挥现有场址布点均匀优势,鼓励充分利用现有加油(气)、充电以及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场址实施加氢站改扩建工程,推动油氢、气氢、电氢、油气电氢等合建共建发展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自有厂区闲置用地开展加氢站建设。
推动加氢模式创新。依托氢能公交示范线、固定旅游专线,就近布局加氢站。发展“风光氢储加”一体化等加氢新模式,探索在LNG接收中心就近布局天然气重整制氢加氢示范站,探索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布局“绿氢”示范站。
强化储运基础设施建设
稳步提升储氢能力。重点发展车载高压储氢和加氢站储氢装备和技术。推进大容量高安全液氢存储罐及相关设施建设,鼓励低温液态、有机液态、合金固态储运示范,逐步提升氢气储存运输能力。
完善氢能输送体系。积极开展输氢管道建设,推动宁波舟山港区、嘉兴港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氢气输运管道建设试点。
此外,《规划》还提出,将构建运营支撑体系,鼓励现有加油、加气、充电以及综合供能服务站投资运营主体完善加氢业务。建设加氢数智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技术攻关,聚焦可再生能源制氢等关键技术领域,加快技术落地和成果转化。
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规划》提出,加强氢气泄漏监测报警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建立加氢站经营单位运行、维护、检验、监控、故障等事项档案。加强加氢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实施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措施。
支持政策方面,《规划》提出,市县统筹中央和省级既有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建立完善氢能开发利用财政政策,扶持加氢站建设,研究制定氢燃料电池及加氢站成本疏导机制。发挥省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投入体系,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加氢站发展专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