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四大银行细则落地 哪些人可以调?接下来如何操作? 二套如何转首套?大家关心的三大块疑问 这里逐一解答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9-08 07:35   

昨天上午,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四大银行均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明确具体操作方案。

在都市快报微信公众号和橙柿互动后台,我们都收到了很多留言。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们选取了大家密集提出的几个疑问,按照调整范围、调整规则、申请方式三大块归类,逐一解答。如果你有其他的问题,也欢迎评论区留言。

哪些人可以调?

1.我是2023年9月贷的款,可以参与此次利率调整吗?

答:不行,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

2.我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此次可以调整吗?

答:此次调整涉及购买住宅的商业贷款,包括公积金组合贷中的商业部分。不涉及公积金贷款、抵押经营贷款和其他类别的贷款。

3.我买的时候属于二套,现在是杭州市家庭唯一住房,此次可以调整吗?

答:有三类情况:第一类,你贷款的时候属于首套。第二类,购买的时候家庭在杭州没有其他房,但因为当时杭州“认房又认贷”导致该套房按照二套利率办理。第三类,购买的时候不是家庭唯一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出售了其他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唯一。

只要满足以上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就可以被认定为首套,即可以参与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4.我是固定利率,可以调吗?今后执行哪类利率?

答:四大银行提到,固定利率可以申请转为采用LPR定价,转换后按上述对应情况调整,若继续选择执行固定利率,则本次不调整。

调多少?

5.我是2019年4月买的首套,换成LPR后的利率是LPR+59bp,此次会下调至多少?

答:从时间上来看,四大银行规定了三种情形,购房者可以按照时间对号入座:第一类是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第二类是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发放的;第三类是2022年5月16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发放的。由于杭州在2022年11月前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为LPR,高于全国同时期政策下限的LPR-20bp,所以第三类还要区分两种情况:即2022年11月前的贷款,经调整后新的房贷利率执行LPR,即4.2%;而2022年11月后的贷款,经调整后新的房贷利率执行LPR-20bp,即4.0%。

如果你是第一类,那么房贷利率可以调整至当前LPR利率水平,也就是4.2%。

另外2019年前购房的,部分首套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打了7折、8折,利率低于LPR水平,这类情形均不进行调整。

6.我是2021年买的房,二套利率LPR+60bp,现在已卖掉了另一套,该住房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此次会下调至多少?

答:该情况属于第二类,新的房贷利率可以调整至当前LPR水平,也就是4.2%。

7.我是2022年6月买的首套,LPR不加点,还能下调吗?

答:该情形属于第三类中的第一种,所以调整后执行LPR,即4.2%。与原利率一致,所以不调整。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每个城市执行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不同,以上数据仅代表杭州地区)

购房者需要怎么做?

8.我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吗?

答: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银行会进行批量下调,客户无需主动申请。

但是有这样三类情况除外:一类是“二套转首套”的,一类是固定利率客户,还有一类是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

这些客户需要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在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含当日)主动提出申请,可以在线上通过手机银行也可以在线下贷款经办行申请。银行认定后,于10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如果在10月23日(含)申请的,经审核后调整。此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9.我属于“二套转首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农行公告中提到,需要提交贷款经办行认可的承诺书、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余银行暂未提及。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王潇潇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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