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杭商与杭州“双向奔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8-03 06:48   

这场会议上,“营商环境”成为高频词

每日商报讯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必须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下称《若干举措》),当中都提到了营商环境相关内容。“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杭州从昔日的资源小市到今天的民营经济大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张金名片就是营商环境。杭州已经连续四年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排名全国城市第一、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

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高瞻远瞩地将进一步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和环境优势写入了“八八战略”。20年来,杭州坚定不移沿着改革这条主线,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作为民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杭州市工商联一直积极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近日召开的十四届四次常委(扩大)会议(以下简称“常委会”)上,“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会议高频词,助力促进杭州民营企业发展。

解读《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引导杭商发展与政府支持同频共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月22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后,已于今年7月正式实施。这是浙江省首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杭州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进入了法治化的更高轨道。

常委会前半场是“杭商大讲堂”,邀请了市发改委经济师潘琳解读《条例》。市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说,希望用广大杭州民营企业家听得懂、能领会的语言,引导他们对《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有更深入的理解,做到与时代同行,与改革同步,与城市共进,以此推动《条例》在民营企业中落地生根,助力杭州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条例》共7章70条,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对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会议现场,潘琳结合企业经营实际,着重阐述了《条例》的一大核心要义——突出改革。她表示,《条例》既巩固和体现了杭州市营商环境的改革成果,也对营商环境改革持续深化的探索方向进行了明确。

近年来,杭州市先后6轮推进实施了700余项改革举措,《条例》对其中实践证明有效、市场主体认可、适合以立法形式体现的重点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固化和提升,使之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制度规范,同时充分体现杭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特色。比如第三十九条明确惠企政策集中通过数字化平台发布和兑付,正是杭州积极打造惠企政策超市,以信息化手段推进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成果。

此外,《条例》将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与杭州具体实际相结合,明确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的同时,细化试点方向与举措,构建统分结合、重点突出的工作体系,保障试点工作落地,增强《条例》可执行性。比如第三十六条提出探索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核实创新做法,开展以工业项目为主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改革。这意味着工程项目不必等到项目全部竣工后才能进行验收,将大大提高投产速度。

“《条例》的出台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接下来,杭州将全力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用法治化思维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努力把杭州打造成为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同时,也希望各位民营企业家用好惠企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潘琳表示。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骆伊莎 通讯员 蒋瑞飞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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