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21年下发了《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试行)》,对催收行为、催收行为规范、外部催收机构管理、内控管理、行业健康发展以及自律惩戒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指引》明确:
1.催收人员在未经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禁止在晚上10点到早上8点进行电话或外访催收。
2.严禁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和骚扰。
3.联系第三人时不得透露债务人的任何欠款信息,只可以询问债务人的联系方式,或让其代为转告债务人与机构联系。
4.当第三人明确要求不得联系时,催收人员应停止相关行为。
5.催收人员不得以行政/司法机关等身份开展催收行为。
6.严禁用威胁、骚扰、恐吓和欺诈等不正当行为对债务人进行催收。
杭州相关律师指出:“从债务关系来说,信用卡的催收是合法的,不过若是在催收过程发生了危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事情,比如暴力催收等,就是违法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催收机构冒充公检法人员催收,给借款人的亲戚朋友打电话和发短信,恶意骚扰等催收行为属于软暴力催收,是监管部门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遇到假冒公检法催收或者上门催收行为,可以要求催收人员提供详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时保留证据,然后向监管机构投诉或者报警。”
不过,律师同样提醒:“对借款人而言,依法履约也是相当重要的。逾期不还款,不仅会产生高额息费,还会导致不良信用无法消除,欠款过多的情况下,还有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在这个过程中,和银行方面保持积极沟通是十分重要的。事实上,信用卡还不上是可以和银行协商延期还款的。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还款协议,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