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五一”假期!浙江严打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行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4-28 11:57   

“五一”假期是群众旅游、餐饮等消费需求旺期。

为营造群众满意的优质消费环境,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决定在“五一”假期期间联合开展“假日乐享·消费护航”行动。引导商家重信守诺,杜绝“坐地起价”“随意撤单”,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题反映和合理诉求。

此次行动将重点打击哪些违法行为?

一起来看↓↓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强化节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加大景区及其周边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停车等各环节价格巡查检查力度。

严厉打击景区及其配套交通服务、停车设施服务等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落实减免优惠政策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临时加价、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以低价诱骗消费者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等价格欺诈。

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三不”问题

 对旅游市场存在的“不合法、不合规、不安全”问题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超范围经营,未经许可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提供旅游经营服务等四类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消费欺诈行为

突出“五一”期间消费特点,严厉打击餐饮住宿、旅游、购物等领域诱导消费、强制消费、捆绑消费等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深化“诉转案”机制,对消费调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核查处置。

督促指导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餐饮街区等重点区域,接待旅游团队的宾馆饭店、餐馆、农家乐等重点对象,严查食材采购、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环境卫生、人员管理、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诱导食品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发生的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重点关注旅游产品、老人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节日热销消费品,加大对各大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统节礼食品、茶叶、保健食品和网红食品等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底线营销等违法行为。

加大对假冒仿冒知名品牌商品的查处力度,以线上销售、重点市场为重点,严查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及时斩断利益链条。

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

重点查处旅游景点、大型商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区域发布的假借“节日促销”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严厉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赌博、迷信、暴力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广告发布行为。

加大对广播电视、报纸刊物和网络平台等媒体媒介发布的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挑战道德底线、引发社会普遍关注,为“博眼球”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快速化解处置消费纠纷  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及时受理、高效处置。小额消费纠纷实现现场处理,一般消费纠纷做到快速处置。确保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多维开展消费提醒警示

 组织发布消费提示,对容易出现消费纠纷的领域、行为及时预警。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增强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意识。

指导各大型商圈、市场、企业加强放心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宝”等宣传,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做好节日消费促进和市场保供

坚持政企联动、线上线下融合、商文旅体结合,有序组织好“五一”假期餐饮、购物等促消费活动。

指导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等骨干企业加大生活必需品备货量,进一步扩充商业库存、丰富商品种类,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节日期间发生消费纠纷怎么办?消费者可以拨打浙江“民呼我为”统一平台(12345)或者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  除了电话投诉,您还可以在支付宝上搜索“消费宝”,通过“我投诉”栏目进行网络投诉哦!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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