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近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实达,证券代码:600734)发布《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决定,投资者索赔启动。
公告显示,福建证监局查明,ST 实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ST实达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一)与智慧海派相关业务存在虚增收入和成本,(二)虚构与中兴发展相关循环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成本,(三)出口服务业务存在虚增收入和成本。综上所述,ST实达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1249652415.57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8.49%,虚增营业成本1248349868.57元,少计财务费用1964558.16元,虚增净利润3267105.16元。二、ST实达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实达虚增2019年度净利润 87885571.55元,虚增2019年度净资产87885571.55元,占当期期末经审计净资产(-468344525.09元)绝对值的18.77%。
根据相关法律,福建证监局决定:对ST实达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六十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此前,2021年9月18日,ST实达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目前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1年9月17日期间买入ST实达股票,并于2021年9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索赔条件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底)、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1380651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