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最高级”、特定标志标识等这些广告词,“双11”宣传都不可以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11-11 10:04   

11月9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为规范“双11”期间广告促销活动,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针对重点领域、易发隐患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广告发布做出审查提示。

其中提到,严禁出现使用特定标志标识、人员形象等行为;严禁出现最高级用词和绝对化用语;严禁出现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严禁出现违法违规宣传专利信息等内容;严禁出现违法违规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等内容;严禁出现违法违规宣传保健食品的内容。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严禁出现违法违规宣传酒类产品的内容;严禁出现违法违规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等。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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