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启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11-11 09:59   

近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中利,证券代码:002309)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王柏兴立案。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ST中利涉嫌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启动。

值得关注的是,4月26日晚间,ST中利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关联方存在对公司的资金占用87690万元。

9月6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经查明,ST中利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主要违规行为: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12月至今,ST中利控股股东关联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通过划转ST中利供应商款项形式非经营性占用ST中利资金的情况,其中,2019年-2021年日占用最高余额分别为3.73亿元、9.54亿元、14.97亿元。截至目前,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余额为8.77亿元。二、违规对外提供担保。2020年3月、10月,ST中利以子公司银行存款和定期存单质押方式先后为苏州郎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中利控股融资提供担保,2020年、2021年日最高担保合同余额均为7.23亿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上述担保涉及的融资借款已全部归还。ST中利未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受损投资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4月26日前买入ST中利股票,并在2022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仅供参考,根据证监会调查、法院诉讼进展适时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联系方式。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采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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