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近日,投资者诉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生物谷)证券虚假陈述案再起波澜,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云南证监局处罚预告,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9月9日,生物谷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云南证监局查明,生物谷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沙江投资)、实际控制人林艳和、贺元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林艳和安排时任生物谷董秘兼财务总监贺元以实施委托理财名义,通过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计向金沙江投资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77亿元。截至今年7月19日已归还占用资金两千万,未归还占用资金2.57亿元。林艳和、金沙江投资隐瞒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事项,未将上述关联交易书面通知生物谷,导致生物谷未依法及时披露。云南证监局拟决定对林艳和处以500万元罚款;对贺元及金沙江投资各处以200万元罚款。
“我们正在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可加微信号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认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8月27日到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生物谷股票,并在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21年8月1日起至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