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文身 商家要守住行业和社会底线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6-24 06:11   

每日商报讯 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该《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这种强制性规定,从源头上保护未成年人,也意味着国家对不良文身商家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文身刺破的不仅是未成年人的娇嫩皮肤,还是青少年的青春往事,更是未成年人未来的种种可能。去年8月4日,本报整版刊发了《未成年人盲目跟风文身何时休》的调查报道,在报道中,未满18岁的文身青年孙广庆用一次次刻骨的去文身手术和无尽的泪水来洗刷自己年少时的无知。对于还没有成年的他来说,这些难以洗去的文身,就像一把锁链,将他参军、考公的路彻底堵死,留给他未来的路,将比其他同龄人窄的多,也难得多。

如果说,文身影响的是一个孩子的人生路,那么给未成年人文身的商家就是没有底线的帮凶。在这些商家眼中,一个孩子的前途和命运还比不上几百元来的重要。对于未成年人的文身需求,他们非但不制止,还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2021年6月1日,由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文身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章某就承认,自己向他人提供文身服务中,有约七成的顾客为未成年人消费者,仅仅是为了能多赚点钱。

实际上,未成年人文身,既不是小事,也不是私事和家事。2020年,浙江省监察机关的一项调查发现,某市检察机关受理的363名涉罪未成年人文身比重为50.51%,涉罪未成年人初次文身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占97%,其中14周岁以下的占18.71%,文身低龄化趋势明显。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文身后易被“贴标签”,而这种社会心理的暗示,也易将他们拖入固化的社会角色之路。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朱光函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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