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田兰芳
杭州日报讯 昨天,省政府新闻办举办首场省政府政策吹风会,详细解读了早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浙江是民营企业大省,中小微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强化中小微企业的造血能力,才能为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保持定力。2022年初,省政府快速谋划出台了“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向市场主体传递稳经济稳增长的积极信号。4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此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让企业能够更早更快的享受政策的“及时雨”,帮助中小微企业增强信心、恢复元气、渡过难关,以实现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加大减税政策落实力度
减轻企业负担,融资服务力度加码
《意见》提出,要加大国家减税政策落实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对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扩大;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
同时,《意见》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各地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一定补助,各地对列入监管的工业、商场超市、专业市场、运输物流(含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活服务(含养老机构)等重点企业给予支持;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的通行、停靠。
此外,融资服务力度持续加码,组织地方法人银行按规定向人民银行申请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1%的激励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因疫情、国际贸易等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流动资金补充的企业,给予增加贷款支持;对省担保集团实施增资,用于补充省再担保公司资本金,提升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各地政府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用补贴机制,支持地方担保公司提升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能力。
政策“多、广、快”
扩面挖潜增强企业获得感
“应享尽享、能快则快”是当前企业纾困政策的重要原则。
本次《意见》突出一个“多”字。27条政策中,落实国家政策16条,同时根据我省实际自我加压、主动出台的政策11条,2022年预计全省减负总额将超过3000亿元,另缓缴税金约900亿元。
其次是突出一个“广”字。《意见》重在扩面挖潜,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让更多的行业、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政策红利。比如增值税留抵退税、减征“六税两费”政策适用范围进行扩大;延续并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增加了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最后是突出一个“快”字。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原则,进一步提高资金兑付的时效性和便利性,在企业最需要资金的时候享受到“及时雨”。比如,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方面,《意见》提出第二季度完成中小微企业存量退税;又比如,在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付速度方面,提出投资补助类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来拨付,开始实施时拨60%、投资额过半时拨80%、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全部拨付。
专家点评
企业有活力,就业才有保障,经济才有活力
杨轶清(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浙商博物馆馆长)
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国际形势影响的冲击之下,政府连续出台的中小企业减负、纾困的“大招”,可以说是在政策层面下了一场及时雨。此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不仅是维护市场信心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整个社会经济正常运转的必要措施。
当前形势下,一方面要充分激发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借助市场的力量提升其应对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扩容一些地方政府有限的应急能力及资源。秉承这种思路,才能避免给予企业政策优惠的同时,出现因防控疫情需要而收窄企业生存发展空间的政策错位现象。
要维护和保持市场信心,关键在于实体经济能否持续保持活力。虽然这些政策从性质上来看属于疫情防控这个非常时期的“特事特办”,但为企业减负并不是一项阶段性任务,而是长期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实施结构性改革的组成部分,也是一个需要不断突破的管理命题。
作为社会经济的毛细血管和社会的“就业之母”,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企业有活力,就业才有保障,经济才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