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被处罚预告 投资者索赔将启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4-28 07:35   

每日商报讯  近日,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07证券简称:中公教育)发布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中公教育索赔。

公告显示,安徽证监局查明,中公教育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中公教育与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陕西冠诚)等5家公司构成关联方,公司披露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其中,中公教育及其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中成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陕西冠诚等5家公司之间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共计 123239.5万元。根据规定,中公教育应在其 2019年度、2020 年半年度、2020 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其与陕西冠诚等5家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但中公教育未按规定对上述情况进行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安徽证监局拟决定:对中公教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11月30日晚,中公教育发布《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1年12月16日晚,中公教育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我们正在分批审核索赔资料、提前办理委托手续,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stock315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2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买入中公教育股票,并在2021年11月30日收盘仍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20年2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采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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