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请问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难以置信。不到一个小时,相关话题下的留言已经超过10万。还有不少品牌方也第一时间发布声明,解除与邓伦的合作关系。
从讨论情况来看,网友们的疑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星为什么会成为偷逃税的“大户”?
偷逃税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作为当红小生的邓伦被罚后,和他相关的综艺、影视节目还能正常播出吗?
记者联系了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俞瑾律师为大家解答。
1.什么是逃税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税务机关的处理是构成逃税罪的前置条件,首先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处理,税务机关没有处理的,司法机关不得直接追究纳税人的刑事责任。
2.偷逃税可能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规定,不管是偷税还是逃税,一经查处,都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考虑到大众的法律认知程度差距,国家在法律的设定上也做出了相应的从宽处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这一条款相当于是给许多第一次无意或有意逃税的人一次改过的机会,但该条款有效期仅为一次,切不可当作“续命条款”使用。
从此次通报情况来看,邓伦已经缴纳了罚款,暂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