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案后A股现独董辞职潮 一夜之间独董成了“高危职业” 他们究竟在怕什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11-22 10:23   

都市快报报道 曾经的医药白马康美药业因300亿元财务造假轰动一时,近日广州中院作出宣判,向5.2037万名投资者共判赔约24.59亿元,对公司高管、审计机构明确了责任承担比例。

其中,5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上亿元的连带赔偿。随后的一周内,这个判决结果在A股产生了连锁反应,原本光鲜的独董职业成了烫手山芋。截至目前,至少已有21位上市公司独董在此期间提出辞职。有多位独董上任半年就“闪辞”,还有独董催着上市公司尽早披露辞职公告。

兼职年薪十万 换来上亿元连带赔偿责任

11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作出一审判决:上市公司需承担24.59亿元的民事赔偿,同时对包括实控人马兴田在内的21名高管以及审计机构明确了相应的责任承担比例。

其中最引发关注的是独立董事的审判结果:包括5名曾任或在职的独董,需要在5%或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高达1.23亿元或2.46亿元。

这5位独立董事中,有4人为大学教授,其中1位为注册会计师。每年在康美药业担任独董所获的酬劳十万元左右,却因为财务造假案件背上了上亿元债务,被业内人士称为“史上最惨独董”。

21位独董批量请辞

最短任期仅4个月

该判决结果迅速在A股产生了独董辞职潮的连锁反应。不完全统计,从11月12日算起,已有21位上市公司独董提出辞职。

这些上市公司包括了宇信科技、科新发展、金花股份、ST华鼎、欣旺达、ST光一、酒钢宏兴、星源材质、中马传动、大恒科技、广田集团、辽宁成大、木林森、漳州发展、ST榕泰、真视通、华电能源、开山股份、富春环保、苏美达。

离职潮影响下,2021年独董辞职人数已刷新近年新高,超700人。2018年至2020年辞职人数分别是503人、497人和679人。有业内人士戏称,“辞职的太多,独董不够用了。”

独董这一职位俨然成了烫手山芋。在翻看离职公告时,还有独董催着上市公司公告离职的情况。11月19日,金花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独董张小燕“要求公司尽快披露辞职事宜”,并因此产生了独立董事人数不足的尴尬情况。

另外还有多位独董“闪辞”的情况。例如,辽宁成大独董谢德仁在2021年8月才被聘任;开山股份独董史习民也是今年5月才被聘任,两人上任时间仅为不到半年。

独董有勤勉尽责义务

承担巨额赔偿不冤枉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2000年左右在中国推行。由于独董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董外的其他职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被认为是上市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独董需要以其独立性和专业性,维护缺乏信息渠道的中小投资者。

按照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一般来说,国内独董薪酬平均在10万元/年左右,是很多高校教授、财务、法律界知名人士的副业,也有一个人身兼多家公司独董的情况。

多年来,独董被定义为“既不独立也不懂事”的花瓶角色,有业内人士质疑,此次对独董的处罚过重了,薪酬与风险并不对等。“独董职责是负责审查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财务造假方面,独董并无专业技能去识别。对于审计机构,什么天价罚款都合情合理,但要求独董如此,似乎过了。”杭州某金融人士表示。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担任万科、格力等4家公司独立董事的刘姝威认为,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责任。对于康美药业肆无忌惮的造假行为,作为独立董事无动于衷,既然没有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冤枉。

《证券时报》刊文:好多年以前就有市场人士公开对康美药业业绩造假提出质疑,如果说这些独董勤勉尽责的话,是能够通过调阅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以及合同销售等,来发现其中所在问题的。但是,恰恰是这些人,毫无原则地跟在大股东后面,对那些充满虚假陈述的报表表示了同意,对于造假的数据投了赞成票。严格来说,这显然不仅仅是尸位素餐,更是为虎作伥,对他们予以严肃处罚,判令承担高额的连带赔偿责任,是完全应该的。这些人受罚,一点也不冤。

业内人士认为,康美案最终的落锤,让A股“独董生态”发生巨震,成为独立董事制度完善的一个契机。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王潇潇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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