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浪费 违法!这部法已通过 党员领导干部这些方面要注意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29 18:35   

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这条新闻可能很多人已经看到了: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并且规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反食品浪费,这话题已阅君已经聊过多次了。

这部法律的有些内容,新华社已经公布了,像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可罚10万元。

其实,受这部法律影响最大的,还是党员领导干部。已阅君今天要来聊一下法律通过后,党员领导干部要注意哪些事。

首先,如果认真去看,就会发现反食品浪费法是一部移风易俗的法律。

这就意味着两件事:第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来就应该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第二、移风易俗,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如果没做到,将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分。

比如说去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就印发了工作意见,表示要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对餐饮浪费严重的地区、部门,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再来看哪些行为可能会“踩雷碰线”。

首先,“打铁还需自身硬”,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先管好自己。

如果认真去看反食品浪费法,会相当清晰地发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被确定为重要的责任主体。如果承担管理职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这方面的工作没做好,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哪些方面值得注意呢?

一是管好机关食堂。

这不难理解,毕竟在现实中,食品浪费问题,除了家庭和个人之外,很多发生在单位食堂、学校食堂。

在这方面,相关单位要建立反食品浪费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

二是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在这方面,其实很多省都有相当详细的规定。比如说浙江省就有关于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的规定,上面的规定就相当详细,比如说规定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如果确实要对方协助安排用餐的,要告知对方控制标准,并缴纳伙食费等。

三则是怎么通过优化管理来防止浪费。

毕竟让“反食品浪费”成为一种习惯,对管理者来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这方面之前就有人建议,不管是食堂,还是相关供餐单位,都应该听取用餐人员意见,按需供餐,改善口味,科学配餐,避免这么一种尴尬场景:有人拿着一盒饭,倒了是违法,却又实在吃不下去。

这就值得身为管理者的党员领导干部多加思考了。

第二方面、在涉及个人事务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能以身作则。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相当容易发生餐饮浪费。

荤素满桌、觥筹交错,宾主尽欢后,盛宴转眼变“剩宴”,这种场景较为多见。去年曾有媒体进行过调查,发现大型宴席的浪费率普遍在30%以上,有的达50%甚至更高。

根据新华社发布的消息,反食品浪费法规定了惩罚措施,像商家诱导误导超量点餐,最高可罚1万元,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也规定了奖励措施,像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等。

但如果浪费者是党员领导干部,就涉及到违反党纪的问题,情况就要严重得多。

比如说温州的泰顺、苍南、龙港等地,当地纪委监委把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作为纠正餐饮浪费的重要抓手,督查镇街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违纪问题,会从严从快处理;有些地方还鼓励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涉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行为进行举报,例如杭州市滨江区。

现在既有党纪又有国法,当遇到婚丧喜庆时,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多加思考,慎重行事。

在这方面,已经有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因此受到处分。

第三方面则是党员领导干部该怎么推动这部法律施行。

凡是涉及到移风易俗的问题,一方面要推动国家法律的施行,一方面要让所有人都能接受,总是免不了会涉及到工作方式方法的问题。民以食为天,反食品浪费法是要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自然更要讲究方式方法。

其中涉及到不少细节问题:像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这笔处理费标准怎样,由谁来制订,由谁来收,开什么票,钱收了后归谁,就必须要多个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并且制订出细则。另外还有怎么监督检查,怎么考核等。

反食品浪费社会关注度很高,在具体操作中稍有不当,很容易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在这方面一定要慎之又慎。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这也是对领导能力、管理水平的一次考验。

在反食品浪费成为国家法律后,这就远不止管好自己、管好单位,而是涉及到全社会了,如果在这方面做不到位或者做过了头,也可能被问责。

“五一”假期将至,往往是聚会、旅游和婚礼等喜庆活动举办较多的时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这时候在这方面尤其要注意,既要律己,也要律人。毕竟在反食品浪费法通过后,所要面对的,不仅有党纪,还有国法!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黄宏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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