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浙江连开2张罚单 涉及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07 08:16   

银行对购房首付款来源审核越来越严

消费贷要提前还清,经营贷要提供流水

清明假期,新杭州人陈女士与家人一起回绍兴老家祭祖,正巧遇上同在杭州生活的堂妹。堂妹在杭州下城区一家商业银行上班,聊天的重点话题,是春节前陈女士向她咨询的“用经营贷购房的可行性”。

“姐,正在严查,不光行里查,银保监会也在查,我建议你们不要‘铤而走险’。一旦查出来,不但贷款要提前全部收回,银行也要被罚,说不定个人信用这些也会有影响。”表妹临别时还再三强调,让陈女士不要“以身试法”。

“我们在杭州有一套房,也有一点存款,去年有朋友跟我们建议,可以通过中介用经营贷的方式贷款买房子,年化利率一般在4%左右甚至低于4%,比二套房贷5.5%的利率便宜很多,我们听了很心动,但又觉得不太靠谱,就去咨询在银行工作的堂妹。”陈女士告诉我们,对于这样的操作,她始终有顾忌,也觉得比较麻烦。“一旦被查,几百万的房贷窟窿根本填不上,还可能落下个信用污点。算了算了。”

陈女士的表妹说,在他们银行,自查工作从今年3月初就开始了,银行对首付款来源的审核越来越严。“购房时会从征信系统里查,要求不能有任何信用贷和消费贷,如果有,必须在首付款前结清,否则是批不下来的。”堂妹的这个说法,记者也询问了杭州多家银行信贷经理,都得到了他们的确认。

还有贷款经理透露,如果查出经营贷或者消费贷被提用,贷款人必须提供流水,证明资金用去了哪里。“比如购房者3月15日在A银行提取了经营贷,而在4月1日又在我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那么该购房者要提供流水给我行,证明他没有违规使用经营贷,首付款用的是自有资金”。

浙江涉房贷款处罚数量前三是“温台婺”

涉事单位、个人、贷款客户会怎么受罚?

业内人士告诉我们,房产信贷既包括个人房贷,也包括开发商的房企开发贷。从目前已公布的24起处罚案例来看,两方面都有涉及。

从官网公布的违规详情看,与土地出让金相关的违规案例中,浙江义乌占比最高,5起中占了4起。从城市来看,房产信贷处罚案例最多的是温州、台州、金华。

今年截至目前,杭州有一张与房产信贷相关的罚单,是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违规发放按揭贷款。最终,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

我们注意到,有些处罚案例中,被罚款的不仅有银行,还有个人,比如法人或相关的银行工作人员。

银行内部人员告诉我们,目前贷款客户受到的处罚,主要是被提前收回贷款。他们透露:接下来处罚力度很可能会升级。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陆丹  编辑:高婷婷
返回
昨天是清明小长假后的第一个上班日。一早,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丽水监管分局便发出了两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这是4月份开出的第一批罚单,两张罚单都与违规购房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