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航通拟主动终止股票上市 投资者仍可索赔预登记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20 07:30   

每日商报讯 近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77证券简称:*ST航通)发布《关于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曾代理投资者起诉7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在虚假陈述司法实践中,上市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并不影响受损投资者起诉索赔资格,一旦证监会认定上市公司信披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2019年10月31日晚,航天通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程中。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10月15日,*ST航通发布《关于公司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首次披露下属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出现应收账款大额逾期、银行债务违约、资金链断裂等重大风险,同时公司在核查时发现智慧海派原总经理涉嫌利用虚假业绩掩盖实际亏损,智慧海派存在以前年度业绩虚假的情形,预计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1月21日,*ST航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根据核查,智慧海派存在通过特定的业务流程虚构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通过虚构研发合同,虚增研发收入等情形,其中,智慧海派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在2016年-2018年累计形成虚假收入69.02亿元,虚假利润25.74亿元。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厉健律师提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14日买入航天通信股票,并且在2019年10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投资者索赔登记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2月底)、详细联系方式等。投资者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采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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