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挂钩LPR生效,有人月供反而变多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07 08:56   

萧山日报讯 “我的月供比去年少了130元!”“我的月供降了80多元!”……萧山一交付不久的小区业主群里,业主们纷纷晒出今年收到的“新年大礼”。原来,银行发来的贷款扣款提示短信显示,今年月供比去年少了。

1月1日起,部分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迎来重定价日。由于2020年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经历两次下调,选择以LPR定价的“老房贷”,2021年的月供额将发生变化。

贷100万元、期限20年

今年将少还千元左右

选择以LPR定价的“老房贷”们,2021年月供将减少多少呢?

据了解,去年12月21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65%,这较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报价4.8%累计下调15个基点(0.15%),这意味着今年1月1日重定价日时,部分购房者可享受这15个基点下调所带来的月供减少。

经测算,不论原来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20%,还是打九折,假设贷款100万元、20年等额本息还款,约定每年1月1日为重定价日的购房者,今年将少还千元左右。

工行萧山分行工作人员举例说:“比如一客户,2019年7月1日发放贷款284万元,期限30年,当时执行基准利率4.9%上浮5%(即5.145%),月还款额15497.69元。5年期以上LPR下调至4.65%后,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4.995%,月还款额15243.17元,那么每月少还254.52元。”

但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人房贷转LPR都会在今年1月生效。比如萧山的裘女士从去年12月就享受到这份政策“红利”。“我算了一下,大概每月降了60多元。”对此,萧山农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在进行LPR转换时,一般重定价日有2个选择,每年的贷款发放日或者每年1月1日。市民还是要掌握自己准确的‘调整日’,关注自己的月供变化情况。”

有房贷者1月份月供反而变多了?

“为什么我的月供涨了100多元?”“我的月供也没降,还涨200多元呢。”在上文中提到的业主群里,也有人表示自己1月的月供不降反而变多了。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由房贷计息天数造成的。

我区一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以往的月供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大部分银行是按照每月30天计算利息(即按照一年360天计算),所以每月还款金额一样。但是,今年1月1日因LPR调整利率变动,银行则是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她举例说:“比如一客户,原贷款金额181万元,调整前利率为5.196%,调整后利率为5.046%,按固定日1月1日调整。那么,客户当期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12月2日至1月1日共计31天)。这样算下来,1月的月供为7915.9元,就会比去年12月的月供7677.47元多200多元。”

不过,她表示这种情况将在下个月消失,“比如上述客户2月份的月供,按调整后利率5.046%计算,将降到7436.81元。”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徐燕红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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