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年终奖单独计税,需要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将得数按照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纳税。这种情况下,A的全年工资收入不产生个税,但30000元年终奖需要缴纳的个税为: 30000×3%-0=900元。
也就是,A将年终奖单独计税后,全年个税支出比合并计税多缴税270元。
那么,什么情况下年终奖适合单独计税呢?
杭州白领B,月工资20000元,一个孩子上小学,有首套房贷,与弟弟共同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今年可以拿到20000元年终奖。
则,B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40000-60000(基本减除额)-54000(全年社保+公积金)-12000(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2000(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2000(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9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则,B全年工资薪金收入应纳个税=90000×10%-2520=6480元。
如果将年终奖纳入年度收入合并纳税,B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0+20000=110000元,适用税率10%,其年终奖应纳个税=20000×10%=2000元,全年个税总额8480元;如果年终奖单独计税,20000元适用税率3%,则B年终奖应纳个税=20000×3%-0=600元,全年个税总额7080元。也就是说,B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比合并计税可以少缴税14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在计算税款时,是不能减除基本减除额(起征点)、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