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对浙江居民设置30万元大额现金管理门槛?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近年来,虽然我国非现金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总量平稳,大额现金交易量继续增长,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渠道。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不高,给国家治理现代化带来负面影响。一些发达国家普遍把大额现金管理作为社会治理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采取从严从紧的管控措施。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我国亟需加强大额现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为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提供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内单位账户人民币50万元、个人账户人民币30万元的大额现金管理门槛,和深圳、河北这样的试点城市、省份是有所不同的,这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及经济发达程度有关。从目前各试点地区的起点金额来看,起点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占比在1%左右,金额占比20%-30%。因此,浙江省将对私管理起点金额设置在30万元,符合大额现金管理抓住关键少数的试点初衷。 大额转账等非现金渠道业务不受影响 进行大额现金管理试点之后,个人一些正常的大额转账需求,比如股票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等,是否也需要严格遵循这个登记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不影响。一是目前我国现金、票据、转账、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支付方式多元化且应用广,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二是大额现金管理起点金额设置经过反复调研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预约、登记义务,通常情况下大额存取现并不受限制,但浙江省4个采取特殊管理措施的行业(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和汽车销售)除外。”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额现金管理的对象,为商业银行柜面或大额高速自助存取款设备发生的、起点金额(含)之上、有现金实物交接的存取业务。大额转账等非现金渠道业务,由于不涉及现金实物的转移,因此不在本次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范围内。只要客户合法依规履行预约、登记义务,大额现金存取并不受限制。同时,各银行机构也在进行系统优化,试点工作开展后不会影响客户体验。此外,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居民的个人隐私及企业的相关商业秘密受严格保护,人民银行将督促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公众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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