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虚假陈述案再起波澜 264位投资者索赔7929万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9-04 07:13   

每日商报讯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原股票简称:ST天业,现股票简称:济南高新,代码:600807)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再起波澜,根据最新诉讼公告,264名当事人持有约1236万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等赔偿损失合计约7929万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济南高新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案情回溯,2019年10月26日,济南高新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根据虚假陈述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在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济南中院起诉济南高新索赔。

8月25日,济南高新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披露前期有19名当事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损失合计1528.07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济南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赔偿康矛等5名原告实际损失合计384073.62元,该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上诉等措施保障公司相关利益。

“公告披露的5位投资者诉济南高新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对后续投资者索赔仍具有重要参考意义。ST天业更名为济南高新,不影响后续投资者依法起诉。”厉健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期间买入ST天业股票,并在2018年5月3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8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投资者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济南高新登记股东总户数78494户。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采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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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披露的5位投资者诉济南高新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对后续投资者索赔仍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在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济南中院起诉济南高新索赔。根据虚假陈述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