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今天一早,“e租宝受害人收到退款”就登上了微博实时热搜。 “今天早上收到的,刚好是投资总额减去提出收益的35%。”一位e租宝的投资人表示。 快报记者在百度e租宝贴吧里看到,不少投资者反映,昨晚开始,银行卡内陆续收到了一笔退款,是投资金额的35%,其中也有杭州网友。 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公告中称,本次资金清退自2020年1月16日开始,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有投资人表示:“这几年过去了都快忘记了,就跟捡了钱似的。” 另一位投资人则说:“返钱的手续是最先报案的时候去派出所登记,后来还有一个线上平台登记的, 之后就没什么消息了,一直等到今年7月新闻消息说去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再登记一次,就到现在返钱了。” “收到第一笔退款的,大家肯定还在期待第二笔。”有一位投资人表示。 在e租宝贴吧李里,有不少投资人表示,收到了银行的通知短信,但一直没有收到钱款。 根据公告,如集资参与人提供银行账户为工商银行账户的,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相关渠道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银行账户为非工商银行账户的,可以联系开户行查询确认到账情况,跨行清退会有延迟,一般为3个自然日。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中称,有三类人不在此次资金清退范围: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参与本案集资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资料显示,e租宝通过电视台、网络、散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资金共计762亿余元(以下币种未标明均为人民币),其中重复投资金额为164亿余元,且集资后大部分集资款未用于生产经营,挥霍部分集资款,甚至将部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集资款损失380亿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