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通讯员 沈雁 记者 汪晓筠)“双十一”前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继收到杭州、温州、嘉兴、金华等地涉及快递行业的投诉举报。昨天,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通报了当前部分快递行业企业存在的协同涨价、限定交易等涉嫌垄断的违法行为,并就《反垄断法》进行了条款性普及,对规范经营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消保委就快递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要求。省快递行业协会、申通等15家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圆通快递、申通快递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自律,规范经营。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共受理快递行业投诉举报79起,经前期初步核查,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9月以来,圆通、中通、申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由原来的首重2.6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续重由1-2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同时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快递企业予以单方毁约;一些快递企业拒绝交易,商户投诉,因快递费上涨,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其他快递企业均不收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原合作快递企业涨价。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表示:“快递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协调和口头约定等方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反垄断法》的目标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致力于纠正违法行为,恢复行业竞争状态,处罚不是目的。但是,对于知法犯法、屡教不改、破坏我省营商环境、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反垄断执法机构绝不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