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王潇潇 因为央行发布的一则公告,在杭州的乔乔全家这两天把银行个贷经理的电话给打“爆”了。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最新公告,宣布从10月8日起对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计算方式进行全面调整。调整过后,房贷利率有了全新的算法,那么是涨是跌就牵动了购房者的神经。 “毕竟下调几个基点,就能决定我每个月能不能少还点,但是银行经理跟我说,新政只是换了个计价方式,影响不大。其实我到现在都没明白,利率到底是升是降。”乔乔说。 和她一样焦急的购房者大有人在。杭州一家中介公司的资深中介也表示,昨天陆续接到了不少购房者的咨询。“这段时间刚好在买房、看房的人应该最纠结了,都在打听利率的事,不知是该当机立断一举拿下,还是再等等。”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最新定价办法是什么? 按照新政规定,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首套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一段表述里有很多新名词。首先是LPR,它的中文名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18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中型银行通过自主报价的方式,确立一个最优贷款利率供行业定价参考。 其次是加点数,这一数值具体将由贷款银行根据信贷政策要求,结合客户和银行自身的情况确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实行年限,新政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加点部分固定不变。 所以,10月8日之后,房贷利率=LPR+加点数。不过这两个数值都是动态的,LPR每个月都在调整,加点数也和国家政策、银行的信贷能力、客户的征信等因素有关,但通常二者的浮动都不会过于激烈。 马上下手还是再等等? 然而,就是这种不确定性让很多人一时慌了神。 今年年初,乔乔在杭州买了套新房。贷款100万元,做的是组合贷,由于公积金基数不够,够不着申请资格,一直拖着,刚好这个月攒够了公积金,补齐了相关手续,眼看着就能审批、放款了,在这个时候,房贷利率新政出来了。 “政策出来的当晚,我爸就问了银行的个贷经理,我家这种情况,现在办贷款是不是亏了,有没有可能拖到10月后办。得到的答复是,已经开始走流程了,没办法更改了。”乔乔说。 对于新政实施前的房贷政策,央行也给出了明确的说法。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也就是说,新政只针对10月8日后签订的合同,在此之前已经发放贷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贷款的,均不受新政影响。 另一个购房者小叶也有同样的疑惑, 她刚好相中了一套二手房,盘算着是否应该跟房东签订一个意向合同,交点定金,等到新政实施后,再签正式的购房合同。 对于这样的操作方式,杭州我爱我家相关负责人周包军表示不支持,“首先是来自于协议上的风险,万一后期有人开出更好的条件,卖家存在单方面毁约的可能。其次,新机制对利率的敏感度其实比较低,即便有影响也是微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