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经济占GDP比重超过美国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7-29 07:21   

财经评论

不妨先换个“互联网思维”

2012年,马云与王健林曾经以一个亿来打赌,赌电商在中国零售市场份额能否达50%。后来,王健林却带领整个万达小跑进入电商领域,在儿子王思聪吐槽京东一个月后,王健林又在2014年万达集团半年工作会议上,开始大谈电商布局事宜。

王健林当然不可能“冲冠一怒为儿子”而砸下50亿,相信首富不可能看不到这样的数据:2014年上半年,中国的信息消费规模为13450亿元,同比增长20%,占上半年GDP的5%,信息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拉动作用凸显。

不过,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对于中国经济的增长,消费拉动贡献得更多,而对生产力方面的拉动却显得不足。麦肯锡公布的数据显示,互联网占零售业百分比这一项,中国为7%-8%,美国则为6%;而中小企业运营中的互联网使用率,美国为72%-85%,而中国只有20-25%。

也就是说,更多中国的中小微企业主,在互联网面前显露出了迷茫。他们自己可能已经习惯通过手机购买衣服或是食物,但对如何用互联网改造自己的企业,却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实际上也意味着,互联网经济潜力还需要进一步释放。

从政府层面来说,挖掘互联网经济潜力,需要营造一系列软硬件环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劳动者技能的培养以及改革监管模式等;像BAT这样的互联网巨头,或许也可以以更开放的姿态,迎接“小而美”企业的合作与竞争。

如果还没能力用互联网技术改造自身、推出新产品或新服务,那不妨用所谓的“互联网思维”先进行组织变革。许多传统行业多年来处于一个封闭和稳定的产业环境,而在互联网时代,社会化协作将在更广的范围、更大规模地出现,互联网技术创造出的新产品和服务,实际上也需要更多全新的社会化协作来一起参与,这中间会有更多的机会留待人们发现。

就像那些互联网精英们所说的O2O,线上最终还是要回归线下,当然,是属于未来的线下。

(胡轶笛)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胡轶笛  编辑:高婷婷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