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7-05 06:45   

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时隔4个多月,年内IPO迎来二次开闸,新股上市初期则遭遇到惯性爆炒的表现。从6月26日到7月3日,9只新股挂牌,股价“秒停”成为上市首日的“主旋律”。

新股上市随即再度迎来爆炒,这不仅凸显抑制炒新措施的尴尬,而且侧面反映出A股市场并不差钱的事实。业内认为,此次发行节奏和定价方式的调整离“注册制”仍有一定距离,但在平衡机构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改革力度和市场可承受度方面已经更进一步。

新股成上半年市场热点

数据显示,1月份新股重启之后,由于这批新股发行价、市盈率较低,导致上市之后大幅上涨,像金轮股份和众信旅游,上半年涨幅分别为232.86%、226.32%。涨幅前50位的股票中,新股占了11只,充分说明新股是上半年市场热点。

自6月26日以来,本轮上市的新股均上演“秒停秀”,首日均以44%的顶格涨停报收。首批挂牌的三只新股龙大肉食、飞天诚信、雪浪环境已出现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短短一周股价翻番令中签者激动。

昨日,龙大肉食开盘再封涨停,报24.99元/股。据统计,自6月26日上市以来,以当日开盘价11.75元/股计算,龙大肉食7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112.68%。其他新股上市后的走势几乎如出一辙。

能买到新股的投资者无疑都是幸运儿。然而,打新难,炒新更难。短时间内如此高的收益让未中签的各路资金“磨刀霍霍”战炒新。但相较过去轮番倒手而言,此次新股上市首日成交量小、换手率低远超市场预期,连续几日只有零星中小单卖出。

打新步入“稳赚不赔”的老路?

此轮新股平均低于20倍市盈率的发行价,被市场视为存在较大的套利空间,这也是“打新”和“炒新”一族颇为兴奋的主要原因。

在监管部门对IPO制度进一步完善之后,已挂牌的9家公司中,只有2家的发行市盈率高于20倍,这在前几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较低的发行市盈率,既为新股炒作预留了空间,也为中签者获利预留了更大的空间。

有不少专家认为,监管层压低新股发行价格,使打新步入“稳赚不赔”的老路,这或许能暂时化解矛盾,一定程度消解投资者历来对上市圈钱的抱怨,但也因此备受市场各方争议,直呼新股改革在几经调整后重回“行政管制”。尤其是明确下半年只发行100只新股,缩减发行规模,限制老股转让等被视为是新股发行注册制走老路。

对此,有专家指出,本轮新股发行通过压低市盈率和低价发行,并且加大了网下朝网上的回拨比例,压缩了机构投资者以往的利益空间,看似是对机构的不公平,但实质上这是一、二级市场利益权衡的一种表现。

注册制改革已有时间表

新股上市随即再度迎来爆炒,这不仅凸显抑制炒新措施的尴尬,而且侧面反映出A股市场并不差钱的事实。与此相反,A股二级市场行情孱弱已然成为主要症结所在,沪深股指连续4年在全球股市排名垫底更是饱受投资者诟病。

面对“市场化”和“行政管制”的不同道路,监管层目前似乎也处于两难境地。不过,显然“行政管制”并非长久之计,随着注册制的逐步推进,“市场化”仍是大势所趋。

当前,A股市场发行机制主要采取股票发行核准制,正在处于由核准制迈向注册制的关键阶段。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近日就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给出明确时间表,称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计划年底提出具体方案。但不能操之过急,注册制改革还需以《证券法》修订为前提。

目前上证指数持续在2000点低位徘徊,基于市场压力和流动性以及IPO发行体制持续改革等因素,德勤咨询判断A股IPO堰塞湖疏解尚需时日。年内将不会有大型或巨型企业IPO,全年约有150家公司在A股上市,总募资额预计为900亿-1000亿元。

有分析指出,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作为全面深化中国资本市场改革调整的重大举措,其充满了无限的机遇与挑战。中长期来看,股票发行注册制拟扩大上市公司发行规模、降低发行价格、完善资源配置、促进市场化竞争,同时意味着A股市场即将迎来庞大的扩容时代,容易对市场存量资金构成一定的分流预期。另一方面,传统的新股发行“三高”顽疾,即:高发行价、高发行市盈率、超高的募集资金,势必逐渐得以缓解,同时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与投资价值。

完善退市制度是推进注册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安排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表示,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完善退市制度,是推进注册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安排。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表示, 此前退市不够配套,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够有效,具体的执法标准不够具体,一些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能退场,影响了退市制度的效果,需要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安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退市的执行,所以,证监会在充分论证,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邓舸表示,本次退市改革主要有四方面核心内容,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为主动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的路径选择,二是实行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同时交易所对上市规则进行细化和动态调整;四是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作为退市制度完善的重点问题之一,强化企业退市前的信披义务,完善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同时,邓舸表示,退市制度既包括公司主动退市也包括强制退市,上市公司退市与否并不是评价一家企业好坏的标准,有利于上市公司自主确定发展战略,提升公司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活力,有利于培育理性的投资文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方薇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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