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余额宝的诞生同时带热了“互联网金融”这个词,在刚结束不久的两会上,“互联网金融”也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近日,央行的一系列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举措,更是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紧急发文暂停虚拟信用卡产品和二维码支付,《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外流等等,均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以及发展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消息人士纷纷向媒体透露,央行也倍感舆论压力,近期不断约谈涉及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权威人士等,除了沟通讨论《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外,还提到央行牵头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目前,较为确切的消息是互联网金融协会已基本获得国务院批复,不久将挂牌,而针对近期公众关注的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限制等问题,央行也表示,《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短时间内不会发布实施,而此前被叫停的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也将在第三方认证安全后放行。
互联网金融协会不久将挂牌
互联网金融在2013年的飞速发展除了将这一行业推送至舆论焦点,更是迫切地将“监管”问题提上了日程。而呼吁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也一直是业内较为统一的观点。今年1月下旬,就有消息传出称,央行将牵头成立全国性的互联网金融协会,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
昨日,据权威媒体报道,多位业内人士证实,央行的确在发起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基本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复,不久将挂牌。
据悉,互联网金融协会是独立的一级协会,P2P、支付机构、众筹、征信等都会纳入协会之中,而之前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是一级协会下面的一个工作委员会,监管层重视程度会不一样。
易宝支付首席执行官唐彬曾表示,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将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了自律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因为监管有一定的滞后性,在具体监管政策没出来之前,通过这个平台大家互相协商,也有利于出台后的政策解读和完善,为监管和企业提供一个缓冲地带,更好地自律发展。
短期内《管理办法》不会实施
此前,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对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做出了限制,包括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将被限制,比如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单笔转账不能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等。
这个“限制内容”的披露掀起了轩然大波,甚至引起了业内以及公众的广泛质疑,一时间银行卡收单业务利益分配以及央行庇护银联等传言也是甚嚣尘上。
据业内人士透露,央行也明确感受到了来自舆论的压力,近期也是不断约谈各家单位,不过在央行看来市场和媒体对征求意见稿有些误读,央行表示,办法还有一定的修改余地,外界争议的限额管理也可调整,目的希望不太影响普通用户的感受。央行甚至表态《管理办法》还需要更多的讨论、修改、完善,短时间内不会发布实施。
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他个人也认为近期舆论有些过度反应和集体误读。毕竟《管理办法》只是一个草案,而重要政策法律文件的出台,需要反复调研、协商和论证,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甚至长达十多年也都是正常的。
虚拟信用卡、二维码支付有望放行
3月13日,央行要求立即暂停支付宝、财付通等虚拟信用卡及线下二维码支付业务。一天后, 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作出解释称,虚拟信用卡已突破现有信用卡业务模式,在落实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尚待进一步研究。
对于虚拟信用卡、二维码支付业务是否可以重启的问题,昨日有消息传出,在近几日央行频繁的约谈过程中有信号透露出,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还是有望在第三方认证安全后放行的。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蔡洪波在出席中国支付体系发展高层论坛时也释放了同样的信息。他表示,对于目前被央行暂时叫停的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业务,“下一步要对其安全体系进行建立,然后达标,再来推广这个应用,我觉得还是有可能这么做的。”
一位银行人士分析,虚拟信用卡风险主要来自于提交办卡申请环节,传统方式是要提供纸质版且带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以确保是本人行为。但网络信用卡可以通过网络(或微信等APP入口)提交申请,这样就存在假冒他人身份申请信用卡的风险,而银行如果没有安排后续身份验证,潜在存在风险。而“不能面签,动摇了金融账户实名制的根基。”也是央行反复重申的问题。
不过相较虚拟信用卡,对于影响面更大二维码支付业务,央行的态度似乎更为坚决一点,央行表示已经关注到各地出现的二维码支付诈骗案件,二维码支付“有很大技术风险”,叫停二维码支付是出于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考虑。
舆论无碍对第三方支付的定位
尽管虚拟信用卡、二维码支付有望放行,对第三方支付的限额问题也将再推敲,但知情人士透露,央行依然露出一个信号:舆论压力也并不能妨碍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的整体定位,政府干预的适度性以及产业各方的大局意识,两者缺一不可。央行并称限额第三方支付是用不恰当的方式做了应该做的事。
昨日,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在“2014财富管理高峰论坛”上的表态似乎也很有说明性,他表示金融机构和金融互联网企业都要严格防范支付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必须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
某银行业人士说,周小川等都一再表示央行支持互联网金融,监管层的总体原则是给予发展空间,但并不意味着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可以无视风险,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历史定位也一直明确,要将第三方支付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央行最近这些举措并不是要围剿第三方支付,恰恰相反,是为了让第三方支付能够更好地发展,而只有完善的风险监管,金融市场才能得到发展,才能不断进行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