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港版更“保险”?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1-30 06:43   

内地出险理赔有差异

根据香港保险业监理处规定,内地人来香港买保险,需要保险公司备存恰当及足够的记录,比如完整及经核证无误的入境记录副本,证明保险公司向内地客户所售出的保单确实是在香港承保的。

由于香港保单受香港特区法律管辖理赔,一旦出现在内地出售的香港保单就是所谓的“地下保单”,所签署的保单即为无效。“第一次购买保险和缴纳费用的时候投保人一定要亲自到香港,最好开立一个香港户头,方便之后的缴费和续保。”业内人士表示,这是避免出现“地下保单”的有效途径。

由于在香港签署的保单会按照香港的法律规定来执行,涉及法律适用的问题,涉及两地对医疗诊断、凭证的互认,香港和内地会存在差异。

“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保险,如果在内地就医,只有就医于香港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才能获赔。若在此范围外就医,香港保险公司是否会承认是个问题。”孙群亚认为内地人赴港买保险也存在一定的理赔风险,如果发生理赔纠纷,内地客户必须亲赴香港,而且要请香港律师,由香港法庭审理,这会使理赔成本大大增加,这个过程费时费力。

“投保前内地消费者要谨慎对待,最好向专业人士咨询,弄清各个条款的细则和赔付范围、金额、方式等等情况,避免出现日后理赔困难的情况。”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如是说。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实习生 徐安洁 记者 朱雪利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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